我院拟将部分历史档案移交给市档案馆,需采购档案移交外包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周口中院档案移交外包服务。
2.项目地点: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3.项目内容:(1)工作量:预计卷宗约14万册(以实际移交册数为准),本次移交范围为2015年前的卷宗。(2)服务内容及保障:包括档案提档、分类、编号、著录、装盒、回库、验收整改、移交、全宗编制、材料备份等全流程服务。服务方应严格执行档案规范性、准确性、安全性要求,落实保密承诺,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并根据档案馆要求,同时移交纸质卷宗和相应电子卷宗。
4.人员和工期要求:人员配备至少5人,工期半年左右。
5.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为2元/册,超过预算限价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移交册数和服务内容为准。
7.本项目预算包含人工、耗材、设备、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需供应商自备设备,如全新电脑、打印机等。
二、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sfxzccg@163.com)领取,(注:邮件须写明所投项目、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领取地点: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910办公室。
4.领取时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地点: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910办公室。比选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该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评审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394-815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