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见效,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社会长治久安。周口两级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凝聚多方合力,以司法之力筑牢保护防线。为发挥司法审判的示范、警示、引导作用,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与治理,现选取三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案例1 小泽、小豪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贪图小利酿大错,刑法红线碰不得)
基本案情
2025年某月,小泽、小豪通过某社交软件得知“取快递就能挣钱”,受到招揽帮助上家收取快递包裹。在明知他人邮寄的物品可能是诈骗犯罪的非法所得的情形下,两人招揽小毛、小博(均为未成年人)一起代为收取快递包裹,从而实现犯罪所得转移。经审理查明,小泽、小豪等四人先后取走数个装有现金、黄金制品的包裹,涉案金额达二十余万元。小泽、小豪等人获利两千余元。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泽、小豪、小毛、小博明知是他人的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四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判决现已生效。
典型意义
近年来,有些狡猾的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为诈骗等财产类犯罪转移赃款赃物,部分未成年人被“高薪兼职”迷惑,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洗白赃款的工具。本案中,小泽等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薄,为蝇头小利触碰了法律红线,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案例2 小乐、小威强迫卖淫罪一案(重点场所管理有疏漏,法院公安合力强监管)
基本案情
2025年某日,被告人小威将被害人小甲(系未成年人)带至某公寓小乐租住的房间,由小乐负责看着。之后小乐、小威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手机下载某软件,寻找嫖客,被害人小甲不愿卖淫,小威和小乐等人采取语言威胁、谩骂、殴打等方式,迫使小甲从事卖淫活动。小甲报警后,小威、小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威、小乐以胁迫等手段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二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全部犯罪所得。该判决现已生效。
典型意义
近年来,公寓、宾馆等住宿营业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缺乏有效身份核查等问题时有发生,值得重点关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及时就发现的违法线索向公安机关移交,并制发司法建议书,公安机关立即开展排查治理,法院、公安共同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有效封堵治理漏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环境。
案例3 小俊、小思、小轩等聚众斗殴一案(“兄弟义气”一时上头,刑罚加身悔不当初)
基本案情
小俊与小轩因琐事发生矛盾并殴斗。2025年某日晚,双方再次约架,小俊纠集被告人小思等人与小轩纠集的某甲、某乙(均另案处理)等人到某公园互殴,因路人报警双方逃离现场。逃离后,小俊又将甲乙二人约到另一地点,被告人小思等人到场后,持甩棍、棒球棍追赶、殴打甲乙二人,后甲乙逃离现场。参与斗殴的小俊等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俊、小思、小轩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该判决现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中,三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以“兄弟义气”为名持械聚众斗殴,不仅造成了身体上的伤痛,也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破坏,显示出三被告人具有法律意识淡薄、情绪管理能力差、易受不良交往裹挟等问题。针对这一特点,法院在庭审中进行法庭教育,引导三被告人真正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在以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冷静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