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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档案质检驻场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5 15:48:30


  我院拟采购档案质检驻场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质检驻场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3.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服务方需派驻2名专业工作人员驻场,负责新收电子卷宗质检、问题登记反馈及日常档案业务协同。质检标准严格执行档案规范性、准确性、安全性要求,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灵活适配我院业务波动。服务方需承诺提供终身免费技术咨询、1小时响应、48小时重大故障到场等支持,并签订保密承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5.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75000元,超过预算限价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预算包含人工、耗材、设备、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报名材料要求

1.供应商按照资格要求文件、技术部分、综合部分的顺序编写,格式自拟。

2.报价单,列出总报价,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审办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见附件。

报名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与者,请携带资料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910办公室进行报名。

3.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394-8158910。 

附件:档案驻场服务评分办法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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