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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笔下有情,周口中院一篇征文喜获全国三等奖

发布时间:2026-03-01 17:03:4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动展示新时代人民法官在各自岗位履职尽责、司法为民、砥砺奋进的精神风貌,团结引领广大法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用心用情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中国法官协会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开展“‘如我在诉’法官谈”主题征文活动,现已完成评选。

    其中,周口中院报送的1篇征文荣获全国三等奖,系河南法院系统在本届征文活动中获得的最高奖项。下面,让我们一同走进这篇获奖征文,感受作者以“如我在诉”之心绘就的司法实践答卷。

    以如我在诉之心 绘就司法实践答卷

    如我在诉,四字千钧,非悬浮的口号,而是根植于审判实践的价值坐标,是法官推己及人的共情自觉,更是将案件当作自己之事来办的责任担当。从建设工程居间的是非,到火灾损害的赔偿,再到劳务受害的权益守护,裁判文书的字里行间,都藏着如我在诉的实践密码。我于调研中成长,在审判中超越,于履职中践行,让司法温度融化法条刚性,使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一、调研筑基:以如我在诉的敏锐,探寻真问题

    调研非案头额外任务,实为理解诉求、破解难题的必经之路。以如我在诉视角审视案件,便不满足于就案办案的机械,转而追问纠纷背后的共性症结,挖掘裁判规则的深层价值,此乃调研初心。

    某建设工程中介合同纠纷中,中介人持570万元欠条索酬,委托人则以施工在前、中介在后抗辩。表面看,欠条似为铁证,然代入角色:若我是委托人,既已施工,何故出具高额欠条?若我是中介人,促成劳务分包仅420万元,何以敢索远超行规之酬?此问促使我跳出欠条即债权的定式,深研促成合同成立之标准。

    梳理近三年百余件类案,发现合同缺失、类型混淆、因果难断为三大痛点。本案中合同成立时间、总包与劳务分包区分、中介行为关联性等争议,若无明晰规则,易致同案异判,损及司法公信。遂以此为切入,提炼时间介入先于订约、合同类型与约一致、因果关系直接、行为限于订约前四层标准。此既回应个案,更破解类题。

    调研亦是认识深化之旅。当我走访企业,听包工头诉被坑血汗钱之委屈;当我座谈民工,感其劳而无获之无奈;乃知调研非纸上谈兵,须化急难愁盼为规则供给。白居易言:“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携如我在诉之共情调研,规则方接地气,裁判乃有温度。

    二、审判超越:以如我在诉的审慎,实现真公平

    审判乃法官天职,如我在诉为其灵魂。求辨法析理,亦须洞察人心;追形式正义,更重实质公正。于多因竞合之火损案中,此般审慎尤显关键。

    某火灾案,仓库焚毁损失260万,涉事三方互诿:或称消防无水致火蔓延,或辩租约明定承租人担责,或物业主张仅保洁无消防义务。一审按7:2:1划责,引发众诉。这提醒:若不穿透表象,不思若我为企业主,何堪财损停产之重?若我为管理者,可尽公共设施维护之责?则裁判易堕数字游戏,难服人心。

    引“起因-扩损”二分裁判规则,以如我在诉之慎重梳责任:起火方违规搭建彩钢房且电路老化,若尽危险源控制义务,火灾本可避免,应担起因责任;管理方明知消防管道断裂却长期不修,若消防完好,火势不会蔓延,需担扩损责任;物业方未及时报告隐患,亦有失责;而受损方违规存放易燃物且未投保,亦需自担部分。最终判责比例调整为:起火方50%,管理方30%,物业和受损方各担10%。此果令各方为过买单,使受害者深感司法之公而非和稀泥,乃过责相当。

    此审慎,源于如我在诉之同理。睹受损方工资表,思员工失业之焦;阅管理方巡检记录,察其管理之疏,遂坚精准归责之志。审判权非权力,实为责任。每项事实认定、每次法律适用,皆系当事人生计尊严。唯怀如我在诉之敬畏,方令公平正义不打折扣。

    三、履职践行:以如我在诉的担当,传递真温度

    如我在诉非一时共情,乃恒久坚守。它显于法官自新手至专家之成长,见于对每起小案之重视,更融于司法为民初心之践行。于劳务者受害赔偿纠纷中,此担当尤为凸显。

    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郭某刨墙伤手致八级伤残,陷无人担责之困:包工头称其干额外活,与我无关;房主言仅雇包工头,未雇他。当我看到郭某住院缴费单上密密麻麻的欠款记录,听到其妻家里就靠他一个人挣钱的哭诉,便深知此案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救命钱谁来出的民生问题。

    以实质标准优先定雇佣关系:包工头亲接送、定日薪、供工具、现场指挥,此控制支配之实,远胜事后逃责之补签协议;以内在关联说界工作范围:刨柱与刨墙同属装修、同具风险、同场地,且包工头未制止,视为劳务延伸;以过错程度+原因力分责:包工头未提供防护、未尽培训,担60%责,郭某未注意安全,负40%责。此判令郭某获赔13万余元,更使其感受到法律不欺老实人。

    法官的成长,正是在这样的小案中完成。从最初面对复杂证据的手足无措,到如今能精准拆解争议焦点;从最初纠结于条文适用,到如今能兼顾法理与情理,每一步进步都离不开如我在诉的指引。正如调研所悟:当调研成为习惯,便会更细致观察、更深入思考,这反过来激励自己在工作中勤学多思。这种成长,不是为了成为专家,而是为了更好办案,为了让每一个像郭某一样的当事人,能从司法中感受到力量与温度。

    如我在诉,是实践,是共情,是担当。它凝于中介合同中对促成合同成立的精准认定,藏于火损案中对起因、扩损的清晰划分,融于劳务纠纷中对弱者的坚定守护。作为新时代法官,我们无需壮举,但求每案多一份审慎与共情:多问若我是当事人何思?多查关键证据,多释晦涩法条。司法路漫漫,唯守此初心,方于纷繁案中不失方向,于利益交织中不偏公正,于为民实践中持续成长。让我们以此心为灯,照亮每案裁判之途,使公平正义之光,普照每一位当事者之心。(作者:李士得,系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河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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