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诉服大厅建成投入使用已超20年,现需对其进行维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吊顶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立案大厅。
3.项目内容:
(1)预计项目作业量面积为137平方米。项目工作量包含拆除和整修两大块,所用产品为正规厂家生产。
(2)原建筑材料承重结构为木龙骨及木工板,顶面为普通玻璃,拆除最高预算为15元/平方米。
4.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8086元。
二、相关要求
1.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中标人进行分包或转包。
2.特殊要求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资质。
三、报名材料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附以下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材料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技术方案(含保修时间和售后服务承诺)。
(3)建筑装饰装修专业资质证明。
2.报价单,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与者,请携带资料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910办公室进行报名。
2.现场勘察时间:2025年9月17日——9月19日,联系电话:166 9626 2828.联系人:魏女士)。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8:00截止(联系电话:0394-8158910,联系人:魏女士)。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