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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庭所联动促邻里和谐

发布时间:2025-06-12 10:35:30



    6月10日,鹿邑法院宋河法庭积极依托“枫桥经验”,联合谷阳派出所妥善、彻底化解一起因杂物清理而起的邻里纠纷,使邻里矛盾得以缓和,有效维护了和谐的邻里关系。

    贾某与王某系多年邻居,两家房屋相邻,王某房屋西侧系贾某出路,出路上堆放有水泥块、树枝等杂物,贾某要求王某将杂物清除,但王某称杂物不是自己堆放而未清理,贾某将王某诉至鹿邑法院宋河法庭,要求排除妨碍,清除杂物。

    法官收案后,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卷宗全面了解案情,得知原、被告二人已就此事多次产生纠纷。为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法官决定以“情”入手开展调解工作。开庭前,法官即从邻里关系、和睦相处等角度疏导二人情绪,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典型案例进一步释法明理。经过工作,庭审中,原、被告二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将房屋西侧杂物清理完毕。

    为彻底解决纠纷,避免后续矛盾,庭审结束后,法官一行来到案涉区域,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在法庭干警及派出所民警多人的见证下,被告主动履行调解内容,将案涉杂物清理完毕。事后法官和民警共同以案说法,深入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并劝导当事人珍惜邻里情谊,共建和谐邻里关系。至此,双方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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