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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法院:车险到期未续保,后果严重需警惕!

发布时间:2025-04-30 16:57:34


    在日常生活中,绝大部分车主都会在车险到期前及时办理续保手续,但仍有少数车主因忙碌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续保。然而,车险脱保带来的风险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近日,西华法院审结的一起因机动车“脱保”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7日,被告马某华驾驶其车辆与霍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霍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马某华驾驶的车辆保险已过期,处于未续保状态。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华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霍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霍某将马某华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残疾赔偿金、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8701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当公民的身体健康遭受侵害时,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各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本案中马某华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因此应由马某华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最终,法院判决马某华赔偿原告霍某各项损失共计126900.18元。

    法官说法

    在日常生活中,部分车主因忘记投保日期而错过续保期限,还有些车主心存侥幸,认为拖几天续保也没关系。然而,这些想法都是不可取的。

    车险是没有宽限期的,一旦超过约定时限,保单即刻失效。哪怕仅失效几小时,只要是在保单失效期间发生的事故,无论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是否为车主,车主都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而商业险脱保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失将全部由侵权人自行承担。

    此外,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购买的险种。如果路面执勤的交警发现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将依法暂扣车辆,还将面临罚款。

    温馨提示

    为了避免因脱保被查扣处罚以及自行承担保险事故全部损失的风险,建议广大车主提前为爱车办理续保手续,切勿心存侥幸。安全驾驶、按时续保,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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