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超1亿元的涉企合同纠纷案件。此次调解不仅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节约了诉讼时间,还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双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20年11月,原告某生态环保公司与被告周口某4家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高速两侧绿化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地点位于周口某产业集聚区向北至沙颍河南堤,施工部分暂估价为1.1亿多元。然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施工,但被告未及时办理完成前期相关手续,也未完成征地拆迁等工作,导致原告被迫暂停施工。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周口中院立案一庭受理案件后,积极与原告沟通,征求其意见,决定对该案先行调解。鉴于本案标的额较大、牵涉面较广,院领导高度重视,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电话沟通,深入了解双方诉求及争议焦点,并向市政府进行书面报告,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寻求案件解决之道。经过反复交流、多方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原告撤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先行调解作为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效解决纠纷、维护企业声誉和形象、增强企业间信任与合作等优势。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现了周口中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诉累、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为。下一步,周口中院将继续发挥先行调解的优势,为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