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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周口中院少审法官闫华伟荣获全国法院荣誉!

发布时间:2024-11-29 17:19:17





    在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闫华伟获评“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闫华伟,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10月生,河南项城人,2011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12年考录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为市中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从2015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之始,闫法官给自己定下了干一行爱一行更要专一行的要求,注重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提升,在提升办案能力的同时积极自学心理学、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并顺利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更好的去分析和全面客观评价案件被告人的心理,更有针对性的去帮扶迷途的孩子。

    9年间不间断的送法进校园、进课堂,一直在坚守,一直在奉献,履行好法制副校长的职责,践行好少审法官的初心,因为他坚信每次的普法终会给孩子们带去法治的种子,哪怕是一句话一个案列,在一个孩子心间生了根、发了芽也会是无可估量的善举和正能量,每每看到孩子们对法的渴望,对获得解惑后的欣喜,都增加了他对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情怀与坚守。

    细心贴心暖人心,真情热情送温情。他在办案中处处体现出专业和细心。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闫法官带领庭室的干警兵分两路,干警带着提前购置的衣物和学习用品,负责和当事人进行聊天沟通,闫法官到村委和民政所,帮助申请司法救助。经过一番努力,案件顺利审结。当事人也成功转学,性格逐渐开朗起来。“没想到闫法官是如此的心地善良,既贴心又细心,我替孙女感谢你。”姥姥感激的说道。“作为少审法官,在见识世间邪恶的同时,仍然保持生活的希望,给受害的未成年人带去温暖和光亮。”这是闫华伟法官心中永恒不变的信念。

    在闫法官看来,不仅受伤的花朵需要我们精心呵护,迷途的少年更需要我们去劝返,引导犯错的孩子走出泥潭,向阳而生。每当在办理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案件时,坚持定期回访、积极帮教。在办理刘某某故意伤害案件时,闫法官就告知刘某某,他既是承办法官也是朋友,在服刑期间任何生活和思想上的问题都可以和他来信诉说。刑期届满,闫法官还特意买了一双新鞋送给刘某某,告诉他以后走好人生的路。看到刘某某激动的眼泪,闫法官的眼里充满了欣慰。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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