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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示范引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7-29 15:55:14





    近日,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川汇区法院徐林院长、检察院张森检察长同庭履职。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4月,在一棋牌室内,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高某因打麻将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撕扯,双方被在场人员劝离。当日下午,刘某购买菜刀将高某左手小臂砍伤。经鉴定,被害人高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展开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保护当事人应享有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各个环节衔接紧凑。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院、庭长带头办案的具体体现,对引导和激励其他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办案能力,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川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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