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西华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5点30分,在简短动员后,执行干警按照乡镇区域分批分组进行拉网式执行。
执行行动前,西华法院对涉金融等小标的执行案件进行细致排查,对每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制定执行方案,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妥善处理,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律威慑力,充分体现了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本次集中行动共拘传13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5件。下一步,西华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执行态势,以执行“利剑”之势,向被执行人持续发力,切实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出实招、下功夫,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
以案说法
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内容是每一位公民应当遵守的义务,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的被执行人“耍小聪明”,玩失踪、隐藏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挑战法律底线,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同时也警醒被执行人,应当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向法院报告财产,积极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