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要闻 -> 法院新闻

周口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廉洁纪律 群众纪律”专题研讨

  发布时间:2024-06-13 08:45:03




    为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推动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6月11日下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五次集体学习研讨,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马龙主持,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学习列席旁听第二工作小组到会列席旁听。

    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廉洁纪律”和第九章“群众纪律”条文。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俊荣,审委会专职委员杨磊,中层正职代表张筠、展常敏4名同志,紧扣《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主旨要义。党的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群众纪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就法院工作而言,廉洁纪律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群众纪律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严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筑牢思想防线,常破“心中贼”。党员干部要想保持清正廉洁,首先要强化纪法意识,时刻把廉洁纪律等内容学深悟透、牢记于心,强化自我警醒和自我约束;其次要常怀敬畏之心,要用好身边人和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反躬自省,用好手中权力,把纪法精神、纪法要求、纪法界限落实于行,确保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二要时常教育引导,管好“身边人”。党员干部从政,不仅自身要干净,还要管好身边人。要把严管身边人摆在重要位置,在以身作则的同时,经常教育、严格要求,决不纵容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坚决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三要牢记初心使命,摆正“政绩观”。作为党员干部,就是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法院工作,就是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诉讼,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化解每一次信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加强制约监督,念好“紧箍咒”。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以强有力的制约监督确保司法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合理运用“四种形态”,更好发挥管党治党利器作用,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推进。

    中院全体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学习。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交通大道西段   值班电话:0394-8158196   邮编:466000  
您是第 2169348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