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对周口中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院长马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在法院不断走深走实的有力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周口实践的现实需要。广大党员干警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对中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在《条例》学习上下功夫,使党员干警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抓细个人自学,组织党员干警原原本本、逐章逐条、新旧对照学《条例》。抓好集中研学,按照市委要求举办读书班,把学习《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提升学习质效。抓实全员覆盖,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开展学习。二要在警示教育上求实效,使党员干警真正心存戒惧、警钟长鸣。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紧盯重点对象、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三要在解读培训上出实招,使党员干警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好《条例》内容、宣传好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成效。用好党员教育学习平台,更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四要在对照检视上见真章,使党员干警自觉刀刃向内、真改实改。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本条线、本部门在纪律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审议通过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