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无产可破企业启动费用垫付、破产管理人履职经费保障问题,确保困境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近日,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周口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企业破产援助资金两级法院全覆盖。破产援助资金的设立将有助于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推动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清理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周口两级法院在受理“执转破”案件中发现,大部分案件均无产可破,导致破产启动资金缺乏,管理人报酬无法支付,破产工作推动困难。周口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两级法院企业破产援助资金设立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马龙亲自安排部署。周口中院率先垂范,向周口市财政局申请50万元用于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并出台《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资金使用、保障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滥用。马龙院长要求周口两级法院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共同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全市十个基层法院快速响应,4月4日之前已将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下一步,周口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强化破产援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充分发挥破产经费保障专项基金作用,加快推进无产可破案件审理进程,更好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