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法院系统自2021年以来普法工作实际,经周口中院研究决定,拟推荐上报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鹿邑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
魏尚伟 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决定对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至4月11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有意见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于4月12日之前向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人:韩超杰
联系电话:0394—8158990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