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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上报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9 11:24:05


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法院系统自2021年以来普法工作实际,经周口中院研究决定,拟推荐上报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鹿邑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

魏尚伟  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决定对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至4月11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有意见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于4月12日之前向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人:韩超杰

联系电话:0394—8158990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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