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军杰主持召开中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晗静列席,并对一起案件发表了检察法律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从案件事实、证据分析、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合议庭意见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了详细汇报。各审委会委员在充分听取案件承办法官及检察机关的意见后,认真讨论并进行了表决。
长期以来,市法院和检察院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强化沟通交流和业务协作,在统一司法理念、司法标尺上同向发力。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