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法治乡村建设,11月22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走进观堂乡,刑事审判庭庭长刘辉适用速裁程序担任审判员,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
被告人杜某已70多岁,在自家院内种植了两颗罂粟,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罂粟成熟果实101个,种子净重100余克。为发挥庭审警示教育作用,刘辉庭长把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和社会效果。
庭审现场庄重严肃,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旁听群众们“沉浸式”观看了庭审全流程。因案情简单,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以犯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庭审结束后,刘辉庭长结合案情现场普法,向旁听群众讲解了毒品、毒品种子幼苗等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告诫他们切莫因一时侥幸而后悔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