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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灋苑 | 骑车遭遇“开门杀”,诉前化解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23-09-25 18:06:11



    编者按:与法同行、知法守法。为努力把全市法院打造成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阵地。周口中院开设「三川灋苑」专栏,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及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制作不同内容的普法作品,进行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满足各类受众多样化的法律需求,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停车、熄火、开门 但简单的动作,

稍不注意 

就有可能导致后方行人 遭遇“开门杀”

 2023年3月 

王某驾驶车辆在某路段停车时

 乘车人未查看后方路况即开门下车

 导致骑行电动车的时某来不及刹车

 一头撞上王某车辆 

该事故造成时某受伤、王某车辆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 

驾驶员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时某无责任 

王某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 

时某向鹿邑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 

提交伤残鉴定申请

 同时请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 

各项损失78000元 

收案后,李敏法官认真分析案情 

被告王某及车辆保险公司对事实无异议 

但认为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 

依托于道交中心“诉前鉴定”的优势

 鉴定机构出具原告未构成伤残的鉴定报告

 李敏法官按照法律规定 

对时某的各项损失进行计算 

并将结果向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解释 

同时从法理、情理、效率角度进行调解 

最终三方认可74000元的赔偿金额 

法官及时给予司法确认

 该案妥善化解后

 时某向道交中心送锦旗以示感谢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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