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商水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契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诉源治理,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近日,城关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毛某某自2016年起一直在被告商水县某学校后厨工作。2022年9月20日,原告在清理馒头机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左上肢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因受伤严重,原告左上肢肘关节以上截肢,经鉴定为五级伤残。原告住院期间,被告仅支付部分费用,双方就事故赔偿问题协商未果,2023年8月,原告诉至法院。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已经在被告处工作6年之久,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但是因法律意识淡薄,却又互相推卸责任。承办法官多次和当事人沟通,进行释法明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解开心结,当庭达成调解协议,除去前期已经支付的医疗费,被告另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万元。双方当事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