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要闻 -> 法院新闻

新时代“枫桥经验”丨广告推广欠费 快速调解追回

发布时间:2023-08-31 08:34:04



    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来,淮阳区法院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理念,将“枫桥经验”进一步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中。近日,王店法庭快速调解了一起双方涉企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原告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海南某某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广告推广服务费75000元及利息,承办法官叶培绪及法官助理段奕帆接手该案后,第一时间与被告公司取得联系,因被告公司远在海南,于是经过被告公司同意,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将起诉状副本、告知书、开庭传票送达给了被告公司。经过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叶培绪法官从情理和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和促成双方达成意愿,几经磋商,双方在三日内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自愿于本月底前给付所欠原告广告推广服务费75000元,原告表示同意。该案经过调解,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应尽的力量,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今后,淮阳区法院将持续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努力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个细节中,增强市场主体诉讼获得感和法治体验感,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淮阳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交通大道西段   值班电话:0394-8158196   邮编:466000  
您是第 2162057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