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百岁老人赡养纠纷案件。
史某已逾百岁,是商水县姚集镇某村村民,其与前夫(已去世)生育一子胡某(已去世),后与王某(已去世)再婚,生育一女王某某。王某某出嫁后,史某一直与孙子胡某某一起生活。因对史某的赡养和史某去世后的合葬问题,王某某与史某多次发生纠纷,甚至断绝往来。现史某摔伤后生活不能自理,胡某某因身体原因需住院治疗,不能照顾其生活,史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因涉及赡养问题,商水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袁幸福深知胜败分明的裁判并非最优,关键在于化解纠纷、修复关系,以调为先更有利于保障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袁幸福立即打电话联系王某某,通过融情于法地疏导,并以自身赡养双亲直至双亲去世的经历劝解王某某,王某某不再拒绝赡养其母。次日,袁幸福再次给王某某打电话,王某某之子接通电话后再次诉说家庭纠纷。经过耐心细致地劝说,王某某之子最终同意陪王某某到法院调解。
第三天,史某的监护人、代理人,王某某及其子到法院调解。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从指责吵闹到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并最终对史某的赡养和去世后的合葬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两个家庭互加微信,重拾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