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与法同行、知法守法。为努力把全市法院打造成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阵地。周口中院开设「三川灋苑」专栏,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及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制作不同内容的普法作品,进行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满足各类受众多样化的法律需求,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廉租房本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
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但是一些不法分子
却利用办理廉租房的名义实施诈骗
请看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的一起诈骗罪案
2015年至2017年期间
张某某谎称仅需提供身份证等手续
就能够办理廉租房
每套房手续费2万元到2.5万
承诺半个月左右廉租房办理下来
受害人多次催房未果
又与张某某失联
便到公安机关报案
张某某分多次骗取
违法所得30.5万元
公诉机关以张某某涉嫌
犯诈骗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
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违法所得30.5万元予以追缴
法官提醒
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魏尚伟
廉租房申请、审核及批准均有相应的程序、资格要求
广大市民若符合廉租房保障对象条件
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完善相关手续
谨防上当受骗
切记不要相信所谓的关系“门路”
进而落入诈骗犯罪分子的“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