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知法守法。为努力把全市法院打造成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阵地。周口中院开设「三川灋苑」专栏,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及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制作不同内容的普法作品,进行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满足各类受众多样化的法律需求,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祖传秘方、纯中药制剂
专治老寒腿、老寒腰
一盒见效、三盒除根”
这是某“虫草全蝎胶囊”
宣传的功效
真有这么神吗
千万别盲目轻信
请看河南省沈丘县法院
审理的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
2021年9月
至2022年2月
孙某伙同他人(已判刑)
租赁两栋民宅
生产“虫草全蝎胶囊”药品
并以纯中药祖传秘方的名义
对外宣传销售
经相关部门认定
孙某生产、销售的药品为假药
公诉机关以孙某涉嫌
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
孙某生产、销售假药
其行为符合生产
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
鉴于其伙同他人生产假药
价值37万元
并从中非法获利1.2万元
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
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等规定
判决孙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33万元
禁止孙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
五年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
及相关活动
药品作为
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
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假药轻则延误治疗
重则危及生命
必须依法严惩
生产、销售假药的不法分子
同时也提醒大家
要增强防范意识
购买药品时
到正规医院或
有药品销售资质的
正规药店
详细了解药品功效
听从医嘱对症下药
切不可贪图便宜
或盲目轻信广告宣传
更不能轻易从网上购买
来源不明的药品或保健品
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