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落实《省法院关于规范全省人民法庭参与繁简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查找解决全市人民法庭在落实辖区分案、立审执一体、落实繁简分流等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实现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快速化解纠纷,积极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5月9日下午,周口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座谈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俊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朱金山,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朱记周,民二庭干警、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及法庭工作联络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民二庭庭长李水安主持。
会上,全市十个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分别就人民法庭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分案机制、专业化审判、立审执一体化及推行繁简分流过程中的做法、存在的困难进行了介绍汇报。刘俊荣副院长逐一进行了点评,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民法庭辖区分案、繁简分流等各项工作进行了探讨交流,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刘俊荣副院长提出,2022年度在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参与服务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切实加强诉调对接、开展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定纷止争的功能。人民法庭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提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刘俊荣副院长强调: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工作。人民法庭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要将人民法庭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工作总体格局,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乡村振兴工作,推动筑牢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及时对辖区纠纷类型、特点、趋势进行大数据研判和预警,分析高发多发案件的深层次原因,提出防范化解意见建议,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特邀调解员的纠纷化解能力,将纠纷化解在矛盾对抗发展的初期,满足人民群众多渠道化解纠纷需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积极推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等类型化纠纷预防化解平台建设,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促进多发性、爆发性、群体性纠纷及时化解。
二是要加强人员配备,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要切实推动审判资源向人民法庭下沉,缓解“人案矛盾”“人事矛盾”,人力编制资源配置合理,轮岗交流到位,并使具有三年以上人民法庭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入额遴选、晋职晋级、领导选任时得以优先考虑。不断改善人民法庭工作条件,充分保障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庭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人财物向人民法庭倾斜,对各法庭硬件设施保障到位,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完善人民法庭绩效考核,实施全市人民法庭进行星级评定制度,进一步突出人民法庭职责定位,完善工作管理机制,提升人民法庭能力作风,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美丽乡村创建。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民法庭品牌建设。十个基层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庭工作中,要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原则,立足工作实际,在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快速化解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指导人民调解等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出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经验特色。如鹿邑城郊法庭、郸城南丰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建设、扶沟法院韭园法庭家事服务中心、川汇区太昊路法庭道交一体化建设等等,要深入宣传总结,争取多出经验、多出亮点,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品牌,提升全市人民法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