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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二十年前的欠款,还了!

发布时间:2023-04-27 08:28:05


“这是65000元,你们点点数”

 4月24日 

年逾60岁的张某

 拿着厚厚一摞钱

 交给法院财务人员

 这是一起借款纠纷

 二十多前 

张某向罗某借款5万元

 法院于2003年判决

 张某向罗某偿还借款及利息8万余元 

之后在执行过程中

 张某外出 

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该案中止执行

 罗某原来与张某关系不错 

也没有急于要求其还钱 

过了一年又一年

 二十多年过去了 

罗某抱着试试的心态

 于2023年3月 

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人员联系到张某了解情况 

张某和家人身患疾病

 本人还有偏瘫后遗症

 同意还钱 

但鉴于目前困难情况

 希望能缓一缓 

执行人员将情况告知罗某 

罗某也表示理解、同情 

同意减免部分债务 

判决8万多元 

给6.5万元就行

 于是张某在亲友帮扶下 

凑齐了钱 

蹒跚着来到法院 

把这笔债清了

 对于老罗来说 

已经不是钱的事

而是一种心结 

对于老张来说 

不是难不难的事

 而是一种诚信

 年逾六旬 

身患疾病

 能够填补二十年前的债

 这种精神值得点赞

 不怕借钱

 不怕没钱还账 

就怕赖着不还还有理 

诚信 

乃立身之本

 生财之道 

人人诚信 

人人受益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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