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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灋苑 | 儿子向亲生父亲追索抚养费 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3-03-22 17:34:17


    编者按: 与法同行、知法守法。为努力把全市法院打造成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阵地。周口中院开设「三川灋苑」专栏,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及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制作不同内容的普法作品,进行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满足各类受众多样化的法律需求,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父母与孩子的羁绊是一生的

 抚养未成年子女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更是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 

即便离婚,父母两人也应多一份宽容与谅解、少一份怨恨和计较 

让孩子不再“受伤”

 近日,扶沟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为成年人撑起了“保护伞”

 毛某和刘某离婚后,约定由毛某抚养其子

 但事实上儿子一直随母亲刘某生活,毛某未履行抚养儿子的义务

 随着儿子上大学及生活等各项花费日益增多

 母亲有限的收入难以独自负担儿子的各项开支 

迫于生活压力,儿子希望父亲给予适当经济援助

 但毛某拒付抚养费 

无奈儿子向法院提起追索抚养费的请求 

扶沟县法院经审理认定

 拒付抚养费有悖社会伦理和法律规定

 儿子提起诉讼时尚未成年 

毛某有义务支付其2011年至2021年的抚养费

 教育费由父母两人共同负担

 结合毛某的收入情况 

判决毛某支付儿子抚养费、教育费合计8.4万元 

父母感情的破裂不应该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绊脚石

 一段婚姻的结束也不意味着父母抚养义务的终止 

切记,你拒绝支付的不仅是抚养费 

而是责任、是义务、更是亲情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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