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周口中院组织召开营商环境评价准备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2023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准备工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俊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专班负责人及营商环境专干参加会议。
会上,刘俊荣副院长传达了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准备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就全面做好营商环境省评准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刘俊荣副院长强调,一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要树牢服务大局理念,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格局,锚定“第一方阵”目标,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把日常工作转化成评价成果,确保2023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取得好成绩。二是明确评价理念与方法,落实评价要求。各工作专班要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核心指标,创新工作思路方法,认真研究提升策略,按照“有目标、有路径、有责任、有节点、有监管、有验收”的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核心指标压茬推进。三是在工作上对标先进,查漏补缺,增强补弱。针对“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的评价要求,深入研判审执工作中需要着重突破的方向,全面掌握优势、弱势指标,有针对性的扩大特色亮点成效,有目的地补齐短板弱项,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四是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要持续不断地将与企业、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机制发挥到实处,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创新工作方法,推出实招硬招,进一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高效化解、实质性化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