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扶沟法院以“微信表情包”为案件证据,审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彰显了网络时代群众的多元需求和司法的进步,也以真实案例让“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具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
2018年-2022年4月,郑州某救援公司先后七次对郑州某汽车公司进行出车救援,救援费合计176000元,已付139000元,剩余应付救援费为37000元。2022年4月8日上午11时30分,河南某汽车公司林某向郑州某救援公司总经理黄某发送微信,其内容为:“经你我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我郑州某汽车公司支付你(黄某)3.7万元拖车费后,双方彻底清账,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在此之前所有的协定全部作废,以本次协定为准2022年4月8日。对上述协定无异议请您回复:同意。”当即林某以微信转账方式分两笔30000元和7000元支付黄某,当日下午13时05分黄某接收该37000元,林某回复“握手”表情,黄某回复“保佑”表情。后来,郑州某救援公司以河南某汽车公司未支付相应拖车服务费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微信握手是微信的表情包之一,代表有同感,表示友好,赞同对方意见想法;微信中保佑的表情是一个双手合十的动作,而在平常生活中,一般双手合十用来祈祷、祝福,或表示感谢、感恩等。承办法官根据日常交流习惯和聊天语境综合分析判断,黄某接收林某的微信转账37000元并回复“保佑”表情,且郑州某救援公司提交的证据1包含在郑州鸿阳汽车公司提交的证据2中,应视为黄某对双方拖车费全部结清的认可,并据此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裁判。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用表情符号已成为广大网友的交流习惯。扶沟法院坚持以事实为准绳,以表情包为辅助认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判定案件事实,让公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新时代应对司法实践难题的积极探索。同时也警醒广大网友,在涉及切身利益的网络交流中,对于表明态度的关键信息应尽量使用文字进行表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