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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周口这4个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3-02-17 17:18:32




刘振屯人民法庭


张庄人民法庭


付井人民法庭


观堂人民法庭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首批被命名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周口法院4个法庭榜上有名!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人民法庭

    商水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

    沈丘县人民法院付井人民法庭

    鹿邑县人民法院观堂人民法庭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人民法庭地处城东南,距城区12公里,下辖3个乡镇82个行政村,辖区面积233平方公里,人口26.3万人。法庭现有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法警1名、安保人员1名。2022年1-12月份,共审结769件案件,结案率为99.73%。

    自省、市法院部署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以来,刘振屯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创新动作。加入辖区乡镇支部书记群、网格员群,积极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综合治理大家庭,做到信息共享,合力化解矛盾;联合区木业协会成立“共享法庭”,联合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成立“凡心友调解工作室”,邀请原全国模范法官凡心友担任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诉前矛盾纠纷;在村室设立“驻村法官工作站”,在方便群众咨询的同时,依靠基层组织的力量及时把相关纠纷化解于诉前。持续走访企业5家,开展送法进乡村4次、送法进学校3次、送法进军营1次,进行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为民司法永远在路上。刘振屯法庭将继续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新时期人民法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职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庄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理念,2022年共办案件361件,结案率达99.72%,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为商水法院整体工作质量的提升做出了贡献。

    张庄法庭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安装音视频调解装备、更新云上法庭设备,实现网上立案、线上缴费、诉前云调解、云庭审、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线上退费、网上申请阅卷。法庭诉讼服务水平提升到更高的水平,达到群众诉讼方便的目的。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张庄法庭致力强化诉源治理。法庭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进行诉调对接,制定人民调解员调解规程,进一步规范了诉调对接工作流程。法庭整合了辖区的人民调解员,实现了诉调对接网格化管理,印制了诉调对接工作手册,并下发到各行政村。工作手册中有法庭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电话咨询、调解、诉讼。今年六月份以来,法庭先后开展巡回审判2次,送法进校园1次,送法进乡村活动2次,参与镇政府信访矛盾化解3起,七月份以来,诉前预防矛盾化解纠纷14起,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认可,切实让老百姓“零距离”了解法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同时也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

    沈丘县人民法院付井法庭位于沈丘县东南部付井镇人民政府西侧,下辖4个乡镇,辖区总面积247.03平方公里。现有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各1名、书记员2名、法警1名、安保人员1名。2022年1-12月份,受理案件297件,结案296件,结案率为99.66%。

    付井法庭抓住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有利契机,确定了重点做到“三个坚持、三个着力”的工作思路,致力打造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便捷高效提供司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付井法庭坚持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2022年以来,该庭办理的子女抚养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案、16个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等典型案件先后被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法阳光公众号进行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付井法庭坚持非诉优先,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善用“枫桥经验”把脉“村规民约”,当好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发挥基层优势,面对面传授非诉解决流程;加大宣传力度,先后15次组织人员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非诉解决优势。

    为民排忧解难,永远在路上,付井法庭将努力成为“枫桥经验”的践行者、和谐社会的维护者,让每一名公民感受到公平的护佑和正义的阳光。

    鹿邑县人民法院观堂法庭位于鹿邑县南部观堂镇政府院内,下辖观堂镇、生铁冢镇、郑家集乡、王皮溜镇、太清宫镇5个乡镇,辖区人口27.89万人。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审判人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法警1名。2022年度观堂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66件,旧存38件,结案590件,其中调撤结案204件。无信访缠访案件,多次获得鹿邑县政法委颁发的“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观堂法庭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注重合作,联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联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文件,夯实各部门职责;依托乡镇调解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两委干部、网格员等三级调解力量,就地便捷化解矛盾纠纷,做到行政村或社区无诉讼案件,打造“无诉村居”。针对特定区域、特定类型的多发高发案件,前往当地巡回审判,邀请群众旁听,现场审理案件,大力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建立多个巡回审判点,达到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相统一。其中践行“枫桥经验”的一些优秀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院、法制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网、周口日报多次报道。

    观堂法庭以审判活动为基础,延伸开展各类活动。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一系列契合辖区群众的司法活动,为辖区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持续贡献法庭力量。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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