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周口法院通过严格落实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以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工作质量和行政工作水平。
周口法院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化解争议水平,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度,周口两级法院办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8%,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群众“告官能见官”,推动了行政纠纷的妥善化解,依法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鹿邑法院:副县长出庭应诉
2022年10月28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宋琨与两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樊某某诉鹿邑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政府信息公开等5个案件,鹿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韩凤城出庭应诉。
郸城法院:人社局局长出庭说纷详
11月8日上午,郸城法院线上开庭审理了原告郸城县某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董某工伤保险资格或待遇认定一案,该环卫公司因不服郸城县人社局对工伤决定书的认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副院长李廷瑞作为审判长公开审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郸城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兴举出庭应诉。
郸城法院:副县长出庭应诉
12月27日上午9时,在郸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院长李廷瑞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邓某诉被告郸城县公安局、郸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郸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之栋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公安局部分工作人员、全体公职律师等20余人旁听庭审。
扶沟法院:副县长出庭解纷争
2022年12月下旬,在扶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两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扶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伟、副县长王昂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