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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灋苑 | “碰瓷”外卖,恶意“索赔”,真刑!

  发布时间:2022-12-27 16:36:40


    与法同行、知法守法。为努力把全市法院打造成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阵地。周口中院开设「三川灋苑」专栏,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及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制作不同内容的普法作品,进行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满足各类受众多样化的法律需求,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点外卖已成为大家的日常

     用户评价是消费者的外卖订单的重要参考依据

     然而,有人却以“碰瓷”为“商机” 

    恶意差评要挟商家和外卖平台

     实施敲诈勒索 

     索求赔偿 

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环境和运营秩序

 令商家叫苦不迭 

恶意索赔“套路”曝光

 近日,项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张某诈骗罪案 

张某于2020年8月至2022年5月间

 利用外卖平台餐损赔付规则 

订餐后虚构食品安全、餐品质量、体验不好等问题 

向平台投诉 

要求商家退款、外卖平台多倍赔偿712次 

恶意索赔金额18110.09元 

商家退款金额4593.44元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违法所得22703.53元予以追缴、退还受害方 

法律保护正当“差评权” 

互联网时代 

人人都有麦克风 商家需要自觉自律、合规经营 

消费者也要珍惜手中的“评价权” 共同营造诚信、健康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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