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驻川汇区人民法院调解室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锦旗印有“优质服务为民解忧、敬业正直公平公正”16个大字,传达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更蕴含了当事人满满的谢意!
2022年8月23日,原告川汇区的李某将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及李某某起诉到川汇区人民法院,诉请被告支付所欠租金251472元及物品损坏费2262元。法院在线上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启用“诉前调解”机制,将该案指派给周口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驻川汇区法院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受理此案后,仔细查验卷宗,并多次和原告与被告进行不同形式的沟通,得知原告与被告代表李某某于2019年签订了《租赁合同》,被告方租赁原告的轮扣用于他们所承建的实施项目。本项目中所产生租赁费减去被告在2021年已支付租金后还欠251472元,加上租赁物品在使用期间的损坏赔偿2262元,合计为253734元。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租赁费,被告方总以各种借口推托未予支付,于是起诉到川汇区人民法院。
调解员认为:本案涉及财产数额明确,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调解的重点应当是劝导双方相互沟通、相互理解与让步。据此,调解员把双方召集在一起,为双方释法明理。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分析和以情疏导,双方在调解员的引导下互商互量,经过数次与案件相关人员电话沟通并了解双方诉求,历时两个月调解成功,最终达成和解。
周口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诉前参与化解纠纷,既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契合了双方友好和谐的合作机缘。调解员接到锦旗后表示:“锦旗对我们来说既是肯定,更是鞭策,我们要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花最大的力气,让当事人双方相互理解、少有纷争、握手言和,由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多做一些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