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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有温度 助力发展有力度

——周口中院推出失信修复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15 15:55:54


    “安庭长,我已经主动履行执行款,现申请法院解除对我的信用惩戒措施”,接到被执行人赵某的主动履行情况后,当天执行法官便联系双方当事人确认案件履行完毕情况,并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赵某的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惩戒措施解除后,赵某的经济业务得以恢复正常。

    今年以来,周口中院与市信用办对接,分批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1-10月份,将失信被执行人218例(其中:自然人189人,法人29家)同步推送到周口社会信用管理平台,进行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为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错,信用修复,构建自动履行为主的执行工作格局,周口中院施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通过信用修复助力被执行人“重生”、被执行企业“造血再生”。2022年9月份,周口中院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实施办法》,灵活采取执行和解、暂缓执行、活封活扣等善意执行方式,最大程度减少给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截止11月底,对被执行人信用修复10余次,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今后,周口法院将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始终贯彻善意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化营商环境,为周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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