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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直播带“赌”,栽了!

  发布时间:2022-10-19 10:59:52


    如今,直播成为流行趋势

    有的因直播带货,火了

    有的却因直播带“赌”,栽了

    2021年4月份以来

    27岁的女孩小张在家中某平台直播

    该平台系娱乐直播互动平台

    短短半年,获利12万余元

    其中为网络赌博专栏直播获利2万元

    经鉴定

    该直播平台具有赌博性质

    下注、充值、提现、查看流水等功能俱全

    鹿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小张为网络赌博平台直播招揽人员赌博

    并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小张系初犯,主动退回违法所得2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

    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遂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等规定

    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小张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不义之财,祸必上身

    网络非真空

    亦应如现实社会一样尊法守法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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