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周口中院积极探索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创新破产审判机制体制,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对部分企业破产案件试行简易审理程序,全面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周口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积极争取支持
形成破产审判合力
为打破法院“单打独斗”工作局面,多方凝聚企业破产处置合力,周口中院主动向市政府汇报破产审判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建立周口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单位在法院破产审判中依据职责给予支持的内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判、部门联动”格局。在审理河南翰高置业预重整一案中,由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推动成立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就破产程序中相关问题协调推进,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
以信息化为抓手
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一网办公”和信息共享,法院可通过平台实时查看管理人履职情况、债权人会议等工作数据,与管理人进行信息交互;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各项公告,节约破产费用支出,同时极大缩短了流程节点办理周期;债权人可在线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等,既方便债权人行使权利,又提高债权人参会率。
设立破产专项资金
解决“无产可破”问题
联合市财政局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周口市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企业破产案件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则、案件援助额度、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为加快推进清理和盘活“僵尸企业”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目前,首批提取的50万专项资金已经到位。
探索完善执转破与破产案件
简化审理有机衔接
完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机制,出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规定(试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试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指引》,对照破产案件简化审理要求,做好繁简分流。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企业进行分类梳理,做好破产审查与执行程序的衔接,依法尽快将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行不能企业转入破产程序。对部分有财产但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企业,只要符合破产条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及时移送破产审查。对执行过程中查明的财产情况及资产审计评估等材料一并移送审查,便于在破产案件后续审理中合理使用,简化破产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周口中院已多次组织召开破产案件审理及执转破工作推进会,就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相关问题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及流程进行全面指导,使执转破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衔接更加顺畅,提高办理效率。自2022年8月份以来,周口市两级法院已经受理20余起执转破案件,均采用简易审理机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