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犬伤人事件屡有发生
这一次,横祸摊到了老李身上
老李在街边做小生意
摊位就在老王店铺的正前方
老王养的一只狗拴在店门口
2022年7月,老李出摊经过老王店门口时
这只狗突然咬伤了老李的大腿
在医院住院治疗4天、缝合6针
要求老王赔偿医疗费等损失5900多元
老王认为自己养的狗从不咬人
且用绳子拴着,已尽到管理义务
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现场调查后发现
事发现场临近道路,行人较多
虽然拴了绳子,但仍未有效阻止“狗咬人”
基于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原则
法官释明法律规定
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老王同意支付医疗费4200元
老李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诉求
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采取安全措施
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
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但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