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外婚姻发生了变故,大家知道该怎么办吗?
近日,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法院利用“云端 ”庭审平台,成功远程高效调解了一起跨国离婚纠纷。
基本案情
胡某与程某通过网络结识恋爱,婚后生育一子。胡某诉称恋爱期间相互了解较少,双方性格差异太大,常因琐事争吵。现在双方均各自外出务工,彼此之间很少联系,感情日益淡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其曾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程某在国外务工无法联系撤回起诉。现再次向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云端”审理妥善化解
昆山法庭庭长王冬梅和法官助理王瑞敏了解到案情后,及时给原告联系了解案情,得知被告在菲律宾马尼拉务工,电话无法联系,因为疫情原因,短期内也无法回国参与诉讼。于是,办案人员通过微信联系上被告,听取被告的诉求。为了打消当事人的顾虑,王冬梅庭长多次出示工作证件并进行解释,最终取得当事人的认可。
通过远程视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 " 面对面 " 沟通交流,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陈述了各自的想法并达成一致意见。整个调解过程规范有序,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本案双方在 " 云端 " 和平分手,这起 " 跨国离婚 " 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刘凯
1.夫妻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可以离婚。但因不能通过本人到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来解除婚姻关系。此时涉外婚姻的当事人想要离婚,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根据需要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办理涉外离婚诉讼案件。
2.涉外离婚诉讼可以线上开庭。由于近几年疫情的影响,以及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与普及,涉外离婚诉讼由于受到空间、时间等条件的限制,可以远程线上开庭审理。
3.如何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国外离婚判决国内承认执行,程序怎么走?申请方需要先向原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法院审理后作出是否认可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裁定,并根据需要送达给被申请人。此外,该裁定结果不能上诉或申请再审。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