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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修缮屋后下水沟被阻碍,法院判决不得阻碍!

  发布时间:2022-08-31 09:14:26


    尊重相邻权 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之间要相互谦让、相互体谅,要热情相助和睦相处,和谐的邻里关系是安稳幸福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基本案情 

    老人春节回家过年时,发现其屋内渗水,屋内墙面及家具损坏。原因是其房屋后下水沟长期堵塞,雨水长年向屋内渗透所致。为此,老人想要修缮其屋后的下水沟,却因与邻居长期矛盾关系不和被其阻碍。老人无奈,一纸诉状把邻居周某告上法院,要求周某不得阻止其修缮屋后下水沟,并赔偿房屋修缮费、家具损失费。

    法院判决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的宅基及房屋系前后相邻,作为不动产相邻关系户,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互谅互让、正确协商处理相邻关系。老人因房屋渗水需要修缮屋后下水沟,邻居周某作为相邻方理应提供便利,在村委干部协调下,其仍然阻碍,于法不合,于理不通。因此,维持淮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决邻居周某在老人修缮屋后下水沟时提供便利,不得阻碍其对房屋的修缮。

    法官说法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朱雪华 

    根据相邻关系的规定,对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使加以限制,这种限制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动产权利人不能在他的不动产内胡作非为,从而影响邻人对其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及安宁。二是不动产权利人要为邻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提供一定的便利,即容忍邻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自己的不动产,如为邻人提供通行、引水、排水等便利。 

   《民法典》条文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法官提醒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许多事情都需要邻居的帮助,邻里关系和睦,互相帮助,生活就能够得到许多便利。《民法典》规定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仅是法院在对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进行裁判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相邻各方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特别是其中的团结互助原则,强调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要坚持睦邻友善,互利共赢,相互替对方着想,为相邻权利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便利,反对损人利己。相邻各方发生纠纷时要保持忍让和克制,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和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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