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2022年8月25日上午,周口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何万廷委员、中院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各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副院长以及刑庭庭长、少年审判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明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长围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的成绩、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了汇报。中院刑一庭庭长李静同志总结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情况,介绍2022年度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评价体系,针对基层法院涉黑恶案件办理进展缓慢,审理周期长,存在思想松懈趋势,发出司法建议书少,“黑财”处置到位率低等问题,进行分析点评。
为深入推进下半年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的开展,刘明杰院长对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以下几方面具体要求:1. 提高政治站位,完善组织领导。各基层人民法院要切实杜绝思想松懈,避免“松口气”、“歇一歇”的错误想法,继续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2.发挥审判职能,提升案件质效。全市法院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3.突出“打财断血”,加大财产处置力度。持续加大“黑财”处置力度,切实提升“黑财”执行到位率。4.延伸审判职能,规范司法建议及线索办理。两级法院各刑事员额法官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发现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对整改反馈情况持续跟踪,确保落地生效。5.丰富宣传方式,巩固斗争成果。全市各级法院要坚持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总牵引,加大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大举措、典型案件等宣传力度,突出亮点、丰富形式、注重实效,全方位展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成效。
市中院扫黑办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持续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督促督导,继续坚持案件办理情况月通报制度,对审判执行进展每月盘点调度,不定时督察台账登记情况,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均衡发展,护航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