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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 庭审现场的廉政教育课

  发布时间:2022-08-18 09:51:50




    “带被告人到庭”,8月17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鹿邑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受贿一案。来自市、县检察院和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单位7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了庭审,现场接受一堂直观而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被告人刘某原系鹿邑县环保局干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公司在办理危险废物移入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公司控制人人民币60万元。

    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环环紧扣,展现了被告人从一名执法人员被围猎、收受贿赂,逐渐沦为阶下囚的全过程。被告人刘某认罪认罚,并深切忏悔。

    一次公开庭审,一场警示教育。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公职人员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的沉重代价,一致表示心灵受到触动,在今后工作生活中要时刻敲响警钟,紧绷法纪之弦,杜绝职务犯罪发生。

责任编辑:师艺维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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