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年初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原则,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工作宗旨,坚持“171”(一个中心、七新工程、一个目标)工作思路,切实提能力、转作风、办实事,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7月份,新收各类案件8760件,审执结8214件,案件结收比93.77%,结案率86.46%。在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张述涛就执行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一是明确工作措施。在能力建设方面,围绕提高政治能力、专业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五种能力,制定28项工作措施。在作风建设方面,注重锻造为民务实、担当作为、争先创优、干净干事、狠抓落实等五种作风,制定21项工作措施。合计49项措施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专班人员对照方案及时提醒、督促主管领导落实,并定期下发书面工作提示,提醒近期要干什么工作、还有哪些任务没完成。
二是注重提升能力。院长带头讲党课,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党性修养,强化使命担当;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好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在线学习平台,表彰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开展“学英模、谈感悟”活动,提升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分别召开法官助理、驻村干部、青年干警等各类座谈交流会,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发挥青年干警在理论学习、能力提升方面的生力军作用;开展十佳案例、十佳裁判文书、十佳庭审直播和五佳调解之星、五佳质量之星、五佳效率之星评选表彰,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提高办案水平。
三是切实转变作风。结合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和反面案例,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案管人,发挥大督查利剑作用,下发意识形态、纪律作风、信息化建设等各项督查通报15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在编干警和聘用人员填报全覆盖,对连续三个月为零的部门,约谈部门负责人;紧盯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清理超过一年未结审判、执行案件,逐案研判、加强督办;分类制定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科学合理评价工作绩效,激励能干者、干事者。
四是坚持办好实事。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把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检验标准;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全市疫情防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反电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向社会发布爱民实践服务十项承诺,并分工负责落实;强化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措施,完善跨域立案模式,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加快办理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办理,《农民日报》对有关经验给予报道;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通过巡回审判、邀请代表委员、群众旁听案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等各项措施,参与社会治理、诉源治理。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图文、视频等立体化方式,宣传社会正能量;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以案说法”“我为群众办实事”“预防养老诈骗”等专项宣传,发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环境保护、电信网络诈骗等系列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河南法制报》、豫法阳光等给予报道;学习、弘扬英模精神,讲好小案件大道理、小故事大情怀、平凡人不平凡事,激励法官办精品案、做出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