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要闻 -> 法院新闻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4 09:30:35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营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履行政法机关的职能职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着力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有效破解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致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对市场主体的司法保障,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妨害企业发展、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制假售假、金融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合法财产。

    牵头领导:刘明杰副院长

    责任部门:刑二庭

    协助部门:刑一庭、刑三庭、知识产权庭

    2.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依法惩治知识产权犯罪,加大企业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链条式、产业化、重复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妥善审理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依法制止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市场主体滥用垄断行为,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牵头领导:刘俊荣副院长

    责任部门:知识产权庭

    协助部门: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

   (二)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保护。深入贯彻宽严相济,探索企业经营者涉经济类轻罪案件宽缓化处理,降低刑事处罚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定期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健全遏制和预防“挂案”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刘明杰副院长

    责任部门:刑三庭

    协助部门:刑一庭、刑二庭

    4.加强市场主体的财产权保护。深入推进涉案财物甄别处置工作,准确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开展整治违规使用资金查控平台冻结手段攻坚行动,认真解决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等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问题,通过严格规范执法保障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牵头领导:刘明杰副院长

    责任部门:执行局

    协助部门:立案一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知识产权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

    5.优化刑罚执行措施。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者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认真对待企业经营者服刑期间的申诉行为;切实保障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当权益。

    牵头领导:张冬梅副院长

    责任部门:减刑假释庭

    协助部门:立案二庭

    (三)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6.提高涉企刑事案件办理水平。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的全流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受立案、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审判等工作,加强条线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推动案件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牵头领导:刘明杰副院长

    责任部门: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

    协助部门:审管办、其他相关业务庭室

    7.深化涉企执法司法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办案流程公开、法律公开、办理结果公开、投诉救济渠道公开的制度机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电话、服务平台等,公开裁判文书和庭审过程,以公开增进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清除“暗箱”操作的可能与疑虑。

    牵头领导:刘俊荣副院长

    责任部门:审管办

    协助部门:政治部宣传处、司法行政装备处和立案一庭

   8.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涉企民商事案件办理质效,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推进速裁庭审机制,强化对诉讼流程的精细化管理,严格审限监管,加强类案指导,有效提升审判质效。继续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积专项行动,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判决。加大对涉企业案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的监督力度。

    牵头领导:刘明杰副院长、刘俊荣副院长、张永波副院长

    责任部门:执行局、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和知识产权庭、立案一庭

    协助部门:审管办

    (四)优化升级政法服务

    9.深化便企利企机制改革。全面梳理服务管理事项,明确具体精简事项、办事指南,能网上办理的一律网上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一站式”服务。开辟“助企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完善“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推动涉企案件依法快速办理。

    牵头领导:张永波副院长

    责任部门:立案一庭

    协助部门:行政装备处

    10.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贯彻落实市委“万人助万企”活动要求,深化“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活动,运用“12368”服务热线,切实方便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全面推行法官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牵头领导:张永波副院长

    责任部门:立案一庭

    协助部门:行政装备处,其他相关业务庭室

    11.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继续开展普法“六进”活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投融资和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预警提示。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专项活动,推动送法进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刘俊荣副院长、刘坤主任

    责任部门:民三庭、政治部宣传处

    协助部门:行政装备处,其他相关业务庭室

    (五)纠正解决突出问题

    12.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将2021年以来企业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申诉、控告案件进行梳理,深入排查执法司法问题。发挥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作用,通过多种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对排查收集的具体问题分级分类建立台账,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交办、督办督促落实。

   牵头领导:张永波副院长

    责任部门:立案二庭

    协助部门:督查室,其他相关业务庭室

    13.及时纠正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于存在瑕疵的案件,经评查后,需要纠正的依法进行再审审查后;对于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穷尽程序的案件和问题,耐心细致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对企业反映强烈、可能存在严重执法司法问题的案件,通过案件评查、挂牌督办、领导分包,强化整改措施,提升整改质效。

    牵头领导:张冬梅副院长、张永波副院长

    责任部门:审监庭、立案二庭

    协助部门:审管办、督查室、其他相关业务庭室

    14.健全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定期梳理、精准分析涉企“急难愁盼”问题,把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问题纳入常态化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内容,及时督查督促。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问题集中的地方、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巡查。

    牵头领导:刘坤主任

    责任部门:督查室

    协助部门:审管办,其他相关业务庭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作为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举措,设立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组织领导,负责对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统筹谋划、调查研究和安排部署;下设由各业务庭室为成员的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作为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集体研判、分析和通报营商环境工作的现状、问题和进展。建立健全集体研判、分析机制,对标一流,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举措。

    (二)强化责任落实。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努力消除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难点堵点,按照要求建立机制,推出实招硬招妙招。各成员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主体责任,对优化营商环境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实行项目化、清单化;对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将定期研判、及时通报、督促落实、跟踪问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通过新闻发布、追踪报道、开辟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优化提升法治化菅商环境的有力措施和先进典型。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通过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等活动,全面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完善工作措施,营造的良好保护营商舆论氛围。

文章出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交通大道西段   值班电话:0394-8158196   邮编:466000  
您是第 2162341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