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县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因被执行人是在读大学生,执行法官充分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执行人就业前程,使案件案结事了。
2019年8月,赵某伦驾驶二轮电动车碰撞到行人董某梅致使其受伤,经住院治疗后,双方就赔偿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董某梅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赵某伦赔偿董某梅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计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伦未履行义务,董某梅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赵某伦是在读大学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执行人员转变执行思路,继而做被执行人父母的思想工作,多次与其父母深入交谈,其父母只愿意支付13万元,但申请执行人不愿让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矛盾激化,申请执行人多次上访,赵某伦父母又想破罐子破摔,不愿代子赔偿。面对僵局,执行干警没有放弃,工作更加细致,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多次与赵某伦父母进行促膝长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果不履行当前生效判决义务,法院将对赵某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会影响其今后的发展前程,试想孩子的辉煌前程因这次意外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被断送,今后的就业、出行、住宿、征信都受到影响,咱多年的辛勤付出,培养出来的栋梁之才就这样被毁了,那多不值,仔细掂量一下······”,赵某伦父母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消除了抵触情绪,愿意代赵某伦支付赔偿金。另一边,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介绍了被执行人的家庭状况,“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一个家庭培养一名大学生也不容易,你们让一步就算为扶贫工作和培养人才做贡献了”。经过交流申请执行人消除了积压已久的怨气,自愿放弃了延迟履行金。至此,双方当事人终于化解了多年的矛盾,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