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周口中院刑事审判第三团队刘中根法官收到了一面印有“人民公仆、为民服务”的锦旗,对办案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尽职尽责、司法为民而表示感谢。
被告人王某多次越级信访,扰乱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正常办公,并多次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原审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经过二审开庭审理,通过给被告人王某释法说理,讲解法律法规,王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明确表示不再信访。二审合议庭与出庭检察员充分沟通,考虑到王某系因对政府拆迁补偿款等问题不满,多次信访、闹访引发刑事犯罪,不同于一般的寻衅滋事犯罪,经社区矫正后社会危险性较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较小,且王某年老患病,二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二审法院遂对其适用缓刑。
这起案件的公正裁判,为人民群众传递了法院司法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家属专程为办案法官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