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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三高”要求 推动能力作风建设见行见效

发布时间:2022-03-02 09:07:18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答卷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高起点谋划开局。加强组织领导。接到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以“起步即是冲刺、开局即是决战”的紧迫感和坚定态度,全面动员,迅速行动,及时成立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统筹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在全院抽调精干力量设立综合协调组、材料简报组、教育培训宣传组、专项治理组、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组、建章立制组六个工作组,负责“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日常工作。制定《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动员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提升能力、锻造作风、实干立身、争先出彩”为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具体部署。

二是高标准组织实施。我院按照方案逐步扎实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综合协调组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传达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通知精神,将工作捋清捋顺,拟定各阶段工作时间表,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条不紊展开;按照各工作组分工,将任务清单中的工作逐一分派,确保专业对口、分工合作,动员全院各庭室部门共同参与、共同进步。开展年终述职评议。对上年度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分享,对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整改,对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对基层法院及本院各部门的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投票,选出优秀基层法院和优秀庭室,激励各庭室和各基层法院以更积极的态度和全新面貌迎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进行了深入学习。以支部为单位,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灵活采取形式多样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活动,使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八项本领”,提升“七种能力”。建立处级领导干部个人三个清单。逐人报告逐人填写,做到处级干部不漏一人、人人参与。开展“五对照、五反思”,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差距查清,把根源析透。对梳理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建立台账,明确期限,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着手解决,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市法院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高质量推动落实。高度重视案件质效。召开2021年度审判执行质效点评,对审判执行质效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点评,分析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牢记质量重于泰山,坚持穿透性审查理念,入额院领导、庭长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提审“三类案件”,努力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秉持正义不能迟到,着力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持续开展案件久拖不立、久拖不决、久拖不执、长期未结、“程序空转”等专项清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摸清底数,制定清案办法,明确清理进度,有的放矢推进清理工作,严防边清边积、存量反弹。强化智慧法院建设。以司法便民利民为宗旨,配合市委市政府的防疫要求,尽量减少线下开庭,减少跨区域人员流动,切实提升诉服工作质量,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应用工作,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开庭,网上办公,让群众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全力推进执行手段现代化。加强执行指挥中心事务性工作集约化、智能化运行,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加快对接公安、民政、金融、税务、不动产、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大数据,智能分析被执行人履约能力并形成执行预案,推进执行联合惩戒和执行协作联动深入开展。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下发的《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做到逢问必录、每月填报、应报尽报。依托记录报告平台,加强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市中院对“零报告”法院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将约谈情况通报当地党委、纪委监委、政法委和组织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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