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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子送达率、提高涉企案件诉讼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2-23 16:35:18


全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送达效率、节约办案时间、降低司法成本,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将我市电子送达占比提高到60%以上,结合本院实际,特下发本指导意见。

一、加强系统培训

积极组织开展电子送达应用实际操作培训,详细讲解电子送达操作流程,普及推广电子送达的应用优势,推动统一送达平台应用,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提高干警的认可接受度。

二、加强宣传推广

积极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接受诉讼材料,为诉讼参与人讲明电子送达的便捷之处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电子送达利用率。

三、加强实时监管

对邮寄送达进行实时监管,对应用技术存在困难的部门,主动跟踪具体案件和具体承办人,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协助。

四、完善送达机制

完善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提高电子送达应用率,降低企业诉讼时间成本。对于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严格落实非“三书”文件一律进行电子送达,不得通过邮寄送达。

五、落实应用考核

严格落实《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院机关网上办公办案和应用考核的通知》,将案均电子送达次数纳入考评体系,对电子送达使用情况进行周通报和月通报,全力提升案均电子送达使用数量。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31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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