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条例》文件精神,加强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涉企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各法院应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工作,力争在2021年度各项工作指标较上年有大的提升,使“执行合同”指标执行工作部分在全省排名中达到先进位次。
一是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汇报“彻底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和面临困难,积极向协执单位和部门寻求帮助,争取由当地党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多部门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
二是提高涉企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效率。为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执快结,力争年底前涉企买卖合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压缩至90天以内。
三是提升财产查控信息化水平。案件立案执行后由立案庭统一进行首次总对总网络查控,承办人员三日内进行结果分析,第一时间对财产线索进行处理,对外地财产能通过事项委托办理查询、查封、冻结办理的一律通过线上委托办理。
四是提高网络司法拍卖成功率。对涉案财产需要进行拍卖的利用当事人议价、网络询价、专业机构评估等方式确定合理参考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由合议庭合议确定符合市场实际的起拍价。探索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和短视频等流行形式扩大拍卖信息传播受众面,通过成功案例提升群众接受度。
五是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正在经营的涉企被执行人,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尽可能用查封不动产和具体动产代替查封银行账户对其生产设备的查封尽可能采取活封形式,有足额抵押或者被封财产的不得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是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审限和节点管理,严格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终本案件规范文件的要求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保障当事人申请律师调查令、获取执行案件节点信息和参与执行的权利,规范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和终结执行案件结案程序。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