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周口市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周办文[2019]90号)文件精神,根据周营商办[2019]1号文件的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并经党组研究决定,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军杰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刘明杰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温新征 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云周 党组成员、副院长
孔令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冬梅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袁亚坚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杨 磊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赵福利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市中院办公室、审管办、立案庭、各民事团队、技术处、执行局负责人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张彦兵,具体负责联络服务及材料收集报送等工作。
工作要求:
1.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部门要按照《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工,研究上级政策,采取灵活多变的工作方法,积极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各部门的相应责任分工及分管领导,认真研究并建立例会制度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推进机制。
3.积极向2018年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排名靠前的地市单位学习,找出差距和存在问题,完善自身工作。
4.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做好市法院的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和重点工作。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31日